周 周浩律师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

取保候审

人在宝安看守所,审查逮捕阶段如何争取不批捕?

宝安看守所在押人员进入审查逮捕后,怎样核实承办检察院并提交意见?周浩律师从证据、实际责任和逮捕必要性三个方面说明。

发布: 更新: 约 6 分钟 审查逮捕不予批捕刑事辩护

家属得知“案件送检察院了”,应先问清是审查逮捕还是审查起诉。人在宝安看守所,不足以确定由哪家检察院承办;承办机关、实际收件日和当前程序,都应依法核实。

不予批准逮捕意见,不应只是把取保申请书换一个标题。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,律师应当围绕逮捕条件提出针对性意见:指控是否有证据支持、当事人可能承担多大责任,以及非羁押措施能否防止社会危险性。依据1

一、先明确审查逮捕解决什么问题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对逮捕条件作出规定。通常需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、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以及取保候审是否不足以防止法定社会危险性。

同时,法律另有应当逮捕的情形,例如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、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。不能简单认为“有固定工作、家人愿意担保”就足以排除逮捕。依据1

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已拘留人员,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。应核实实际收件和承办情况,不宜机械等到拘留第30天才开始准备。

二、证据问题,要具体到待核查的事实

只写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,无法说明争议在哪里。更有针对性的写法,是指出某个关键结论需要哪些证据支持,以及已掌握的材料为何提示需要核查。

例如,对员工类案件,可以请办案机关区分公司总流水、个人参与期间对应业务、个人领取报酬和违法所得的认定;对主观明知存在争议的案件,可以围绕接触信息的时间、内容和后续行为提出核查意见。

上述是分析问题的方法,具体结论仍需结合案件证据。尚未阅卷时,不宜声称“全部证据只有口供”或者“卷宗没有任何客观材料”,除非已经有充分依据支持这种表述。

三、把“不构成犯罪”和“没有逮捕必要”分层论证

认为不构成犯罪,可以先说明犯罪构成和证据上的问题;备选意见则可以表述为:即使现阶段认为存在犯罪嫌疑,仍应结合实际作用、到案经过和监管条件审查逮捕必要性。

两层意见应当具有明确的前提,不能一面否认从未实施的行为,一面无保留地写“已深刻认罪悔罪”。对于家属提出但尚未核实的事实,应标明来源和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范围。

社会危险性方面,建议对应逃跑、串供、干扰作证、毁灭证据、再次犯罪等具体风险,而不是笼统强调“人品很好”。是否有证据已被客观固定、是否具备稳定联系和接受监管的条件,都应结合实际说明。依据1

四、书面提交与听取意见,应当相互配合

建议书面意见按“核心请求—事实来源—关键理由—对应材料”组织,重要问题放在前面,并保留提交记录。退赔、谅解、病历或者居住材料,应说明证明目的,不宜不加区分地堆叠。

依照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八条,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,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听取其意见。这不等于必须接受律师主张,也不当然等于每案必须安排当面会谈。认为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的,还可以说明理由;属于法定应当讯问的情形,应具体指出。依据1

五、决定作出后,及时转换下一步工作

不批准逮捕的,应跟进公安机关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;批准逮捕的,应核查可以依法了解的情况,并结合后续证据和风险变化评估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羁押必要性审查。依据1依据3

一次审查逮捕决定不是刑事辩护的全部。材料真实、问题具体、程序衔接清楚,比制造“最后几天一定翻盘”的期待更有意义。

六、宝安本地刑事辩护,如何做好送捕前后衔接

在尚未送捕时,可以先整理事实争议和已有材料;确认进入审查逮捕后,再向实际承办检察院提交针对性意见,并保留提交记录。不要因人关在宝安看守所,就未经核实将材料全部递交宝安区检察院。

本地办公便于家属补交原件、核对退赔凭证和签署材料。真正需要落实的,是在相应程序内把理由和证据送到有权处理的机关,而不是强调与办案单位“熟悉”。

常见问题

关在宝安看守所,就是宝安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吗?

不能仅据此确定。应核实提请机关和实际承办检察院,按真实收件节点提交意见。

提交不批捕意见以后,检察院必须接受吗?

不是。律师依法提出要求后,检察院应当听取意见;是否采纳仍要审查事实、证据和逮捕条件。依据1

咨询与材料准备

需要就本文涉及的会见、取保或刑事辩护事项咨询,可通过咨询表单预约周浩律师。广东广尚律师事务所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海城路5号前城中心2608。首次沟通先提供基础案情;敏感材料请通过双方确认的非公开渠道传递。

主要依据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、第八十八条、第九十一条、第九十五条、第九十七条;《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、评估工作规定》第一条。

依据1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。

依据3:《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、评估工作规定》。

法律声明

本文介绍一般法律程序,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不构成对会见具体时间、取保候审、不批准逮捕、不起诉、缓刑或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文中涉及宝安看守所的内容,不代表该场所有独立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取保条件或办案标准;实际羁押地点、办案机关和程序要求应依法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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